当下,极少数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见没人在场便选择“溜之大吉”,以求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,令人嗤之以鼻。近期,交警蜀黍遇见一奇葩事故:行人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车,行人溜了…… 8月12日晚20时许,有一行人沿松洲大桥由南往北在人行道上行走至大桥北段时,突然从人行道上大跨步进入非机动车道,将同方向正常行驶的郭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郭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白衣男子将伤者扶起后便自行与友人离开现场。 真是一个大写的惊叹号!!! 这让蜀黍想起前段时间的一个暖心事故:西屏街道叶女士在送孩子上学途中不慎刮蹭了停在路边的小车,焦急的她在寻找对方车主未果后,留下写有致歉语和联系电话的纸条。最终,双方就事故达成一致,受损方车主大赞叶女士暖心行为。 在此,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在交通道路中,无论行人或车辆都属于交通参与者,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,切勿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。 以上内容来源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,如有违规、侵权请联系我们,我们会及时处理。 --END-- 来源:松阳交警 赞赏 长按白癜风怎么会得南宁治疗白癜风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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