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阳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 松阳县农业局 松阳县农业局 我县是全省生猪调出大县,生猪产业作为农业传统主要产业,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、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。随着生猪产业的发展,局部区域生猪养殖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,社会各界和群众反响比较强烈。 按照“关停一批、治理一批、发展一批”的原则,强力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。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,重点推进县城建成区、城市内河、风景旅游区等禁养区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关停拆除;第二阶段为深化推进阶段,强势推进全县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停拆除,限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;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,开展整规工作“回头看”,加强对已关闭的生猪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,落实监管责任措施,严防禁养区内生猪养殖“反弹”和“复养”现象。 1、禁养区内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必须关停拆除,禁养区划分以《松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》(松政办发〔〕号)文件为依据,由各乡镇(街道)划定。年9月30日前未完成关停拆除的养殖场,予以强制关停拆除,不再享受任何补助政策。2、限养区、适养区生猪养殖场,按照“两分离+三配套”原则,要求生猪养殖场内严格执行雨污分流、干粪收集、固液分离等生产工艺,配套建储粪池,每存栏1头母猪或10头生猪配套2立方米以上沼气池、10平方米以上生物氧化塘或20平方米人工湿地,并配套2亩以上的农田或林地,猪粪、沼液作为有机肥被土地完全消纳,达到生猪排泄物资源化生态循环利用。 松阳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,用于养殖污染整治工作:办理过用地审批手续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关停拆除的生猪养殖场,按我县现行房屋征迁办法同类建筑物补偿标准补助,但不予安置。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,在年12月15日前建成的生猪养殖场,自行拆除人工费补助标准为砖木(屋顶彩瓦)结构元/m2,砖木(屋顶青瓦)结构元/m2,砖木(屋顶石棉瓦、墙体钢构)结构元/m2,土木结构元/m2;奖励标准为元/m2。 县政府成立“整规”工作领导小组,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,县府办分管副主任、农业局长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(街道)主要负责人组成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县农业局),同时设立五个工作组。 赞赏 长按北京哪里医院看白癜风比较好治疗白癜风的最好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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